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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旅游系学风建设规章
2010-09-30 00:00  

历史文化旅游系学风建设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风,就在校学生而言,主要是指他们在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支配下,在学习目标、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学习精神、学习纪律、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良好的学风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

第二条 黑河学院社会科学系学生的学风是:尚德、乐学、好思、创新

第二章 专业规范

第三条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本职工作,尚德求真,遵纪守法,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明确的法制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较强的创新能力、热诚的服务态度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师范生还应能为人师表。

第四条 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学好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系统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其它学科的一般知识;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有一定的社会调查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师范生还应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懂得教育科学,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具有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能适应未来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学生应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追求新知识的热情和习惯,有职业迁移的智能基础、持续发展的潜在能力和较高的社会适应性。

第六条 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及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心健康的一般知识与能力,具有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

第三章 教室规则

第七条 保持安静。预备铃后,学生要进入教室做好受课准备;不高声喧哗,不起哄嘘闹,不在教室走廊或四周吹口哨、敲打器械或有其它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不得跑跳着进入教室。

第八条 行为文明。教师进入课堂,由班长喊“起立”,向老师到致敬;老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专心听课。因故迟到的学生应喊“报告”,经老师同意,方可入座;学生因事离开教室,亦须老师许可;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时,仍由班长发“起立”口令,教师回礼后解散,并请老师先走;要注重仪表,不准穿背心、裤头、拖鞋或裸背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内会客、喝酒、吸烟、吃零食、下象棋、打扑克、搞编织等;不在教室里开展体育活动。

第九条 上课认真。教师讲课时,学生要全神贯注,专心听讲,认真记录;不看其它书籍,不交头接耳,不随便出入,不做小动作,不影响别人,不做与本课无关的其它事项;学生提问,应先举手,老师同意后再起立发言。

第十条 整洁卫生。教室要布置合理,桌椅要摆放整齐;上课前必须清扫教室,擦净黑板;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果皮、纸屑和杂物;不在课桌椅和讲台、门窗、墙壁、黑板上乱写、乱涂、乱画、乱刻、乱踏、乱贴、乱挂;注意美化教室环境,认真执行教室值日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和教室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挪动或拖拉教室内的课桌椅;不准拆卸或取走教室内的门锁、窗帘、电器设备和卫生工具;要排好值日,专人负责,做好教室安全保卫工作,以防丢失公私用品;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应注意关窗锁门;晚自习后,由管理人员负责关闭楼门。

第十二条 注意节约。随手关灯,节用粉笔,珍惜用水;自习时间人少时,应集中用灯,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教室“长明灯”现象。

第四章 课堂学习

第十三条 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实行班级教学制,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学生的课堂学习的形式与方法,有听课、讨论、实验、练习等。

第十四条 学生听课的基本要求是善听、善思、善记。

1、善听,即善于把握教师讲授的基本内容,包括讲授的观点、事实与论证的方法或思路。尤其应当注意教师对教材是如何理解的,以及补充了哪些教材上没有的新材料、新观点、新方法。

2、善思,即善于通过自己的思考将教师对教材的理解转化为自己对教材的理解,要从教师讲授的内容中区分出,哪些是过去自己已经理解或掌握的知识,哪些是新知识;哪些是经教师讲解后被自己理解了或加深了理解的知识,哪些是听讲后仍然不理解或不清楚的知识。

3、善记,即善于做听课笔记。在做笔记时要把教师补充的一些新思路、新材料保留下来,便于复习和研究。同时,课堂笔记要做到如下三点:

(1)笔记要详略得当,力求简约。一般说,定理、定义要准确,教师的推理、判断可较祥,其余的可简略;理论课要稍祥,其他课可略简。

(2)记笔记要以理解为基础,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要抓要点、抓纲目、抓关键。可用符号,略语。

(3)笔记要有明显标题、分段;段间留空白,行间有距离,便于自学修改或补充。

第十五条 课堂讨论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就教材中的基础理论和疑难问题,或学科中有争议的学术问题,在独立钻研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辩论的学习方法。一般来说,课堂讨论应注意以下三个环节:

1、准备工作。学生的准备工作是课堂讨论能否收到实效的关键。学生在准备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正确领会题意及讨论的要求,把握讨论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2)围绕论题查阅教材和指定的参考资料,把握与论题有关的知识背景,寻求解决问题的依据。

(3)通过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见解,提出解决问题的论点与论据,并整理成发言提纲。

2、讨论进行。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讨论应围绕论题中心展开,不偏离论题,或纠缠于枝节问题而忽视论题中心。每个学生的发言力求简明。时要注意倾听别人的意见。

3、讨论总结。学生要在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总结,要善于吸收同学中正确的观点,尤其是有创造性的意见,改正自己模糊的以至错误的论点,形成对论题更加系统、深入的认识。

第五章 自习纪律

第十六条 自习期间应遵守公共纪律,不高声交谈,不发出较大声响,不准有不文明言行,不防碍正常的自修秩序。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六章 作业要求

第十七条 作业要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书写,字迹要清楚,图表要规范,数据要准确,不得潦草,不得在作业本上乱写乱划,不得撕毁或涂改老师的批改与评语。要在作业本封面正楷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专业和班级。

第十八条 独立完成作业,禁止抄袭或代做作业。老师布置的作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者,须经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批准,事后补交。

对不完成课外作业者,一门课程平时作业缺少者,该门课程作业成绩记作零分。

第七章 科研训练

第十九条 把科研训练引进学习过程,是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学习过程的特点之一。科研训练同知识掌握一样,有一个循序渐进、有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只有将早期的基础性科研训练及经常性的科研活动同集中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结合起来,才能保证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良好的基础,并使学生的科研素质得到更为系统、扎实的训练。

第二十条 学生平时的科研训练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主要开展阅读书籍和做读书笔记活动,重点在一年级学生中进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正确的读书和做读书笔记的方法。

2、第二阶段主要开展学术性社团或研究会的学术研究活动,重点在二年级进行。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参加有比较明确活动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学术性社团或研究会,使学生早期接触科研活动,培养他们的科研兴趣。

3、第三阶段主要开展撰写学术论文活动,重点在三、四年级进行。学生根据各自的兴趣和爱好,独立进行研究活动,撰写论文,在一些课题组中当教师或科研人员的助手,承担力所能及的科研任务。

第八章 技能训练

第二十一条 历史专业的学生用普通话顺利进行教学、教育工作的训练与考核。旅游专业的学生要学会讲解、演讲、导游的技巧。法律专业的学生要锻炼自己的语言逻辑表达能力。

第二十二条 锻炼自我的某项课余活动的技能。掌握一种业余的体育、艺术活动技能(如某项运动裁判、摄影技巧、演奏乐器、舞蹈、独唱、书法、绘画、篆刻等)。记入成绩登记表中的业余专长栏,注明专长项目,供毕业生分配时参考与推荐。

第九章 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十三条 发挥社会科学系的学科特点,充分认识校园文化建设和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对提高大学生素质的重要性,认真、积极、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活动的内容必须始终贯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主旋律,并逐步形成以学术为主体,以思想、学术、文体和文化交流为基本内容,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的机制。活动效果好、影响大的要长期坚持,继续开展,不断更新活动内容。

第二十四条 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五条 对开展活动好的和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将予以表彰。

第十章 奖励处分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是:①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参加时政学习和社会实践,上好政治思想教育课,考试(考核)成绩优秀;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良行为;政治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成绩优秀。②在学习方面,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每学年学习总成绩的名次居所在班级人数的15%以内,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③在体育方面,达到或接近国家教委颁布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课成绩优良,积极参加运动会和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作息和卫生习惯。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是:符合“三好“条件的学生干部在关心集体、为同学服务、做好社会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3)单项积极分子,包括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学习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及劳动、卫生积极分子等。

(4)“先进班级“评选条件是:①集体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有良好的班风;②集体成员学习勤奋,成绩不断提高,学术气氛浓厚,无考试作弊现象,有良好的学风;③集体成员坚持体育锻炼,大部分同学体育成绩优良,90%以上同学通过锻炼标准,自觉保持环境和个人卫生,大部分寝室卫生检查保持优良水平;④班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工作积极主动,彼此密切配合,形成在同不中有威望的班级核心。

第二十六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表扬和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等。优秀学生的评定结果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 严格要求,优胜劣汰:

(1)鼓励并支持品质优秀、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跨专业、跨年级听课或提前升级、毕业。

(2)每学期按学习成绩排出年级名次,对名次在10%以前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符合留级规定或连续两次排在年级最后一名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历史文化旅游系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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