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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历史文化旅游系班主任工作职责(试行)
2011-09-15 00:00  

黑河学院历史文化旅游系班主任工作职责(试行)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专业知识教学的基层组织;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是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者和指导者,指导学生开展班级管理的主要力量。根据我校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为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 经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特制订此暂行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强,对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2、 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学籍管理规定,熟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 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担任班主任的专业教师,原则上实行与所带班的专业相吻合的原则配备,且能连续担任一年以上管理工作。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我系专业教师及教辅人员均有义务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 班主任的聘任及管理

1、每个班级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班主任,原则上要求专业对口

2、班主任由系内自行负责聘任和管理,报学校学工部、教务处备案。

3、系学生工作领导部门要经常开展班主任培训和经验交流。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具体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以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2、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配合学生党支部做好所带班级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密切关注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才;

4、经常深入学生活动场所,定期与学生谈心,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个人特点、学习、生活、实践和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二)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了解本班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负责与任课教师联系;随时了解班级教学情况,沟通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的联系,负责学生的上课、参加活动的考勤,及时处理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2、负责组织、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的创建活动,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良好习惯。

3、抓好考风、考绩等项工作,协助本系本专业组织教学实践、实习、考察、考试以及有关毕业环节等项工作。

4、负责班委会的组建和班级工作的指导,经常性召开班会,至少每两周一次,对学生反映及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地解决和处理;

5、协助系学团办做好每学年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的初选工作;

6、负责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及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

(三)指导与服务职责

1、 督促并协助办理学生报到、收费、注册手续,掌握学生缴费情况,并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2、负责学生学业的免修、休学、退学、处分和奖励的初审,负责毕业学生的思想评定工作。

3、每学期开学初协助负责发放本班教材。

4、按规定完成班务日志的检查、参加系(校)级班主任例会、和学校的各级各类学生管理会议、 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荐等工作;

5、配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系、学校提出处理建议,对违规违纪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

6、按规定记好工作手册,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主管领导汇报。

四、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1、 班主任日常考核由系党政领导组织进行并听取校学生工作领导部门意见;

2、每位班主任在学期结束时应写好本学期工作小结,并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系内存档;

3、根据班主任履行职责的情况,由学校发放班主任津贴。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班级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可以按规定扣减直至取消当月班主任津贴。

4、每学年对优秀班主任进行评选、表彰, 发放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并上报学工部备案

五、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历史文化旅游系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专业知识教学的基层组织;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是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者和指导者,指导学生开展班级管理的主要力量。根据我校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为促进班级工作的开展,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 经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特制订此暂行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强,对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2、 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学籍管理规定,熟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 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担任班主任的专业教师,原则上实行与所带班的专业相吻合的原则配备,且能连续担任一年以上管理工作。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我系专业教师及教辅人员均有义务担任班主任工作。

二、 班主任的聘任及管理

1、每个班级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班主任,原则上要求专业对口

2、班主任由系内自行负责聘任和管理,报学校学工部、教务处备案。

3、系学生工作领导部门要经常开展班主任培训和经验交流。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具体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以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2、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配合学生党支部做好所带班级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密切关注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才;

4、经常深入学生活动场所,定期与学生谈心,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个人特点、学习、生活、实践和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二)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了解本班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负责与任课教师联系;随时了解班级教学情况,沟通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的联系,负责学生的上课、参加活动的考勤,及时处理教学中的突发事件;

2、负责组织、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的创建活动,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良好习惯。

3、抓好考风、考绩等项工作,协助本系本专业组织教学实践、实习、考察、考试以及有关毕业环节等项工作。

4、负责班委会的组建和班级工作的指导,经常性召开班会,至少每两周一次,对学生反映及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地解决和处理;

5、协助系学团办做好每学年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的初选工作;

6、负责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及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

(三)指导与服务职责

1、 督促并协助办理学生报到、收费、注册手续,掌握学生缴费情况,并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2、负责学生学业的免修、休学、退学、处分和奖励的初审,负责毕业学生的思想评定工作。

3、每学期开学初协助负责发放本班教材。

4、按规定完成班务日志的检查、参加系(校)级班主任例会、和学校的各级各类学生管理会议、 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荐等工作;

5、配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系、学校提出处理建议,对违规违纪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

6、按规定记好工作手册,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主管领导汇报。

四、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1、 班主任日常考核由系党政领导组织进行并听取校学生工作领导部门意见;

2、每位班主任在学期结束时应写好本学期工作小结,并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系内存档;

3、根据班主任履行职责的情况,由学校发放班主任津贴。不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对班级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可以按规定扣减直至取消当月班主任津贴。

4、每学年对优秀班主任进行评选、表彰, 发放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并上报学工部备案

五、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历史文化旅游系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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