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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党员培训制度
2008-10-21 00:00  

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凡党组织关系在黑河学院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培训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在党员队伍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坚持集中培训和自我教育相结合。

三、培训方式。一是定期上党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利用组织生活时间至少组织全体党员上两次党课。二是集中培训,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四、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法规、时事政治、科学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

五、培训要求。每位党员要有专门的学习培训记录本,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听课笔记和学习心得,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党支部要做好党员参加培训活动的考勤记录。要通过培训,使党员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本领,自觉地为学院改革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六、培训考核。党支部每年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培训的读书笔记、听课笔记和心得体会。各党总支每年对党员的培训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把党员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之一。对在培训活动中表现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表现不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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