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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旅游系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2011-06-15 00:00  

黑河学院历史文化旅游系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

为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奋发成才的积极性,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黑河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规定,结合历史文化旅游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

一、考核目的:

1、综合素质考评对象为我系全体在籍学生。

2、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是素质教育思想在学生评价实践中的贯彻和具体体现,是对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发展的比较全面、规范、科学的评价。

3、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是学生评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以及推荐入党、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4、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是一项系统而重要的工作,各专业(班级)在考评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八、学生素质综合考评结果的适用范围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评是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等三个方面的考核,累计得出一个学生素质的综合指标,体现出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

综合考评三大项均以百分计,在单项考评基础上按1:7:2比例累计出综合考评成绩。即学生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思想道德综合分×10%+学业成绩平均分×70%+实践技能测评综合分×20%(注:思想道德综合分、实践技能测评综合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进行计算)。

素质综合考评的指标体系和权重系数

三、素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素质20分,专业文化素质70分,身心素质10分,能力水平15分。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各方面均以百分比积分制办法计算成绩,然后按权重系数折算各项评分。学生毕业时总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为其各学年度所得成绩的平均值。

评分标准规定如下:

(一)德育素质(100分×20%)

1、政治思想(20分)

目标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不得参加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组织许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认真参加校、系、班团组织的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和形势教育活动,政治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团组织;忠诚老实,有较强的是非观念,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有为人民(集体)服务的精神,热爱所学专业,在理论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减分标准:(1)违反上诉要求且情节严重者,该项为0分。

(2)无故不参加思想教育和形势教育活动,缺席一次减5分(事假一次减3分,病假一次减1分)。

(3)该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减2分。

2、道德品行(20分)

目标要求:仪表端正,作风正派;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讲文明、懂礼貌,在公共场合男女交往得体;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

减分标准:(1)违背社会公德,不尊敬师长,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状况减1至20分。

(2)在室内外墙上乱写、乱画、乱贴,以及破坏其它公物者,一次减3-5分。

(3)在教室、寝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吵闹影响他人者并与管理者发生争执者,一次减3-5分。

(4)自习时间在教室打扑克、下象棋等一次减3分。

(5)在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次减3分。

(6)穿着打扮不适合大学生身份者,减3-5分。

3、遵纪守法(20分)

目标要求:自觉学习和遵守国家各种政策和法令,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观念,做维护民主与法制的典范;反对无政府主义,主动对违法、违纪者进行劝告、批评并制止。

减分标准:(1)凡有违反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有关管理规定行为者,一次减1-3分;

(2)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纪处分和系级通报批评者,进行一次性减分:系级通报批评减3分/次,校级通报批评减5分/次,警告处分减8分/次,记过处分减10分/次,留校察看处分减12分/次。受党团纪处分者,可依此酌扣;

(3)不按时归寝,每次扣1分;

(4)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综合治理活动及学生管理工作中,违反学校管理规定者,每次减5分;

(5)使用违规电器者,每次减5分。

4、集体观念(20分)

目标要求:要树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坚持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积极主动地参加校、系、班级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

减分标准:(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每项减5分(事假减3分,病假减1分);

(2)有损集体荣誉行为一次减5分;

(3)参加集体活动不主动(迟到或早退),不承担或不完成集体所分配的任务每次减3分。

5、学习态度(10分)

目标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本专业;珍惜学习时间,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

减分标准:(1)课堂上睡觉、随意讲话或做其它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情,每次减1分

(2)无故旷课者减2分/学时;迟到或早退及事假减1分/学时;病假减0.5分/学时;不按时完成作业者减1分/每次。

(3)本学期期末考试、考查中补考一门次扣1分,补考不及格一门次扣3分。

6、劳动卫生(10分)

目标要求:热爱劳动、树立劳动观念;积极自觉地参加公益劳动和义务劳动; 遵守劳动、卫生制度,有良好的劳动态度,能配合班级、寝室其他同学搞好文明教室、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服装整洁,寝室内务整齐,被褥干净,无不整理个人行李和内务现象

减分标准:(1)厌恶劳动,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劳动,每次减3分;

(2)怕苦、怕累、怕脏,劳动表现差,减1分;

(3)参加劳动迟到或早退者,按时间长短减0.5-1分/次;

(4)在学院文明寝室评比及系里卫生大检查中,被评为批评寝室或最差寝室,所在寝室成员分别每人每次扣2分或4分;

(5)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随意泼水倒垃圾者,减3分/次。

(二)智育素质(100分×70%)

1、学习成绩(90分)

得分方法:将每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考查课程成绩套入下面公式得出:

学习成绩=( ) ×70%

各考试课成绩按百分制以实得分数计算,考查课成绩采用五级计分法(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2、能力培养(10分)

目标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组织的一切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专业要求的各种实践能力和技能、技巧。

减分标准:(1)不参加每学期末组织的社会实践者减2分;

(2)不参加每学期的专业见习减3分;

(3)专业实习不及格者减5分。

(三)体育素质(100分×10%)

目标要求:要上好体育课,体育课成绩及格,毕业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坚持按时出早操,积极参加各种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

成绩计算:以《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为标准,按公共体育教研室提供的成绩记分。

减分标准:(1)无故不出操者一次减5分,事假一次减3分,病假一次减1分;(2)无故不参加各级组织组织的各种体育锻炼活动者,一次减5分,事假减3分,并加减1分。

(四)奖励加分标准(10分,超出者以10分)

学生在一学期内视工作、学习、参加活动、获奖,受处分等情况,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加(减)分。(此项加减分上限20分,是在综合测评总分的基础上进行,不能超过满分)。

1、参加过校级党校学习并合格者;计0.5分。

2、参加过系级以上(含系级)政治理论竞赛并获奖;计0.5分。

3、一学年内寝室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一次,所在寝室成员每次每人加0.5分,寝室长另加0.2分;

4、积极参加班级、系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院、系、班级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加1分。

5、在学院、系文化与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奖。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系一等奖每人每次计0.5分、0.4分、0.3分、0.2分,其他奖计0.1分。

6、在《黑河学院学报》上发表文学作品、通讯报道, 每篇计0.1分,此项最高计1分。

7、参加学院、系各类体育比赛并获奖(包括校运会),此项最高3分:参加校运动会者加0.1分,校运动会获奖按名次1-6名类推,分别加0.6,0.5,0.4,0.3,0.2,0.1,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活动并获奖者加0.5分。

8、凡四级外语统考一次性通过者加0.5分;六级外语统考一次性通过者加1分。

9、本学年担任学院、系、班级各类学生干部、院级社团(含院级学生报刊杂志等宣传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负责的工作成效卓著,经学院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计1.5分(担任多项职务者不累计加分)。

四、素质综合考评实施办法

(一)以班级为单位实施。各班级成立素质综合考评小组,成员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4人、寝室长3人及普通同学2人共9人组成,具体负责所在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二)按素质综合考评三大项进行分工负责,平时认真记录,并每月向班级同学公布一次考评记录,在充分民主的前提下将每月考评情况记入“记实册”。新学期开始,在辅导员主持下,小组召开总结会议,总结考评工作,根据记实对本班级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将结果报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审查后向全班学生公布三天,全班同学无异议后方视为成绩有效。然后向系主任汇报,经同意后,将最后成绩填写在“学生素质综合考评计分表”和“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成绩表”上作为评优、评奖学金的依据,“记实册”在学生毕业时装入本人档案。

(三)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民主,健全内部监管机制,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学生各方面情况。

(四)学生在校学习结束时,各班素质综合考评小组要将各学期的考评成绩加起来除以学期数,得出该生在校期间素质综合考评平均成绩,作为毕业生分配及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依据。考核机构及制度:

五、要求

(一)各班“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小组”要在辅导员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不负责任,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着,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系里要做好日常检查指导工作,要定期召开辅导员会议,听取各年级、各班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的汇报,并定期向系领导汇报。

六、几点说明

(一)各项减分减至0分为止;

(二)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各种表册的使用和保存

1、“记实册”学生在学期间人手一册,由辅导员保管

2、“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成绩表”每班每学期一份,由考评组长填写,辅导员 和学生科备案保存

(三)此方案在施行中要不断征求意见,并由历史文化旅游系负责修改,解释权在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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