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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旅游系法律专业模拟法庭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简介
2013-03-17 00:00  

模拟法庭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简介

模拟法庭,全称模拟法庭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自2010年我系法学专业升本之时筹备建设,2013年正式投入教学实训使用。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审判庭布置指导性意见建设的标准审判庭,配备有标准化的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和书记员席,有较好的室内布景和证据展示多媒体系统。模拟法庭设在教学楼B104室,座位数有60个,现有各类仪器设备10余套,是我系法学专业校内实训基地,是开展法学专业法庭审判程序实践,锻炼其司法实务工作能力,为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提供实践演练场景的专业教学场所。

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三大诉讼课程(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和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的主要第二课堂。它不仅是教师教学的主要助手,而且是学生学习得实践场所。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可有机的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将诉讼的各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对法律条文的把握,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说理能力,增强学生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最终达到全方位的提高学生专业知识水平的目的。同时,模拟法庭还是学生进行论文答辩以及疑难案件讨论、法律专题辩论、各种演讲比赛等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

一、模拟法庭教学目标

模拟法庭将学生置于一个仿真的法庭情境之中,让学生直接运用法律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层出不穷的法律困难和矛盾,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应变创新能力,加强职业素质修养和职业技能训练。模拟法庭教学目标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知识目标

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让学生提前面对法律实际问题的挑战和考验,熟悉和掌握法庭审判程序和诉讼规则,推动法律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应用知识,促使学生深刻地体会到课堂理论教学与法律部门实际工作的距离和差异,从而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丰富和完善知识体系。

(二)能力目标

法学教育应当坚持“能力本位制”教学理念,以满足法律职业岗位群需求为主要目的,以实践操作能力培养为主要目标。模拟法庭教学始终把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素质作为实训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法律职业能力一般包括基础能力和专业能力。

1.基础能力

基础能力是从事现代社会职业普遍需要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自学能力、应变创新能力、信息搜集与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等。

2.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是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当具备的处理法律事务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法律事实识别与建构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证据调查与运用能力、法庭陈述与辩论能力、司法速记能力、法律解释与推理能力和查阅法律文献能力等。

3.素质目标

职业素质是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当具备的职业素养,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法律语言、法律思维、法律解释、法治信仰和法律职业伦理。模拟法庭教学的至高目标就是培养学生成为法律人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

二、模拟法庭教学意义

对学校而言,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主要有:

第一,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由于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教育过程相对封闭和狭隘,造成教育成果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严重脱节,日渐受到司法实务界人士的质疑和严厉批评。而素质教育谋求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学生崇尚法治精神、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清正廉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模拟法庭教学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有助于克服我们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

第二,转变教师思想观念,注重法律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的显著效果可以给教师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一位法学教师来说,只有他真正了解社会迫切需要地是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时,才能逐渐摆脱陈旧滞后教材和单纯学术理论的桎梏,逐步转变自身思想观念,大胆地做出探索创新,自然而然地将实践内容贯穿到教学过程中。

对学生而言,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主要有:

第一,学生成为课堂上的主体,学习上的主人。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教师和学生,而是平等意义上的同事和朋友。指导教师仅仅是教学上的引导者,课堂上的主持人,而学生则是对话和交流的主角。学生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者当事人,他会主动考虑自身所扮演角色的利益,身临其境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追求最佳结果。举例而言,当一个人作为乘客坐汽车时,他不一定记住行车的路线。但是,当他坐在司机的位置上时,他就必须认路、记路和分析路线。模拟法庭在一定程度上把学生置于司机的位置,成为学习的主人。学生在这种身份和视角转换中,深刻地体会到学习不仅不是一种压力,而是一种乐趣,必然极大地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显著提高学习效果。

第二,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培养和训练学生实践操作技巧和综合能力。学生在模拟法庭活动中,通过讨论案情、制作法律文书、主持庭审、在法庭上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合议、宣判等互动过程,法律实务操作技能得到了切实提高,同时训练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交际能力等综合能力,从而为其成为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接受正确的人生教育。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不仅培养和巩固了学生运用法律规范约束自我,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实际案件的思维模式,而且模拟法庭所选用的案例都与学生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亲身参与这些鲜活生动的真实案例,学生们必然会感受到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清醒地认识到要想走好人生之路,就必须先学会做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与此同时,我们不能过分地强调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效果。作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它不可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不能因为强调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和应用性方面而否定其科学性和学术性方面,它只是对于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的修正和补充。我们在积极借鉴和推动模拟法庭教学发展的同时,正在努力使它与传统法学课程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形成崭新的符合科学化和职业化的法学教育模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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