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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旅游系2010级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010-06-16 00:00  

历史文化旅游系2010级法学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掌握与法学相应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维护宪法尊严,具有正义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逐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成为德才兼备,热爱本职工作的专业人才。

2.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较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学素养。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及法律条文,了解并掌握法律程序的具体操作。了解法学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学研究的发展动态。

3.具有计算机应用和信息处理、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参加一定的体育运动和军事训练,接受必要的国防教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标准。

三、学制与学位

1.学 制: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2.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毕业学分具体要求

1.毕业应修学分:183学分。每学期修习课程,经考核合格(达60分)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位课程: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3.学位获取条件:在修满学分且学位课全部合格者方可获得学位。

五、主干学科

法学。

六、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

七、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八、创新教育与实践

实践包括入学教育、军事训练、生产劳动、专业见实习、教育见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等。其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法庭实际案例旁听、模拟订立合同、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专业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创新教育活动课程包括:职业技能、自主创新活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等内容、时间安排及进行方式。

九、教育教学周数分配表(详见附表)

十、课程体系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详见附表)

十一、教学进程表(详见附表)

十二、课程简介

1.课程名称:宪法学

总学时数:56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课程内容:本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是法学本科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主要学习宪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基本原则、价值与作用,基本权利的概念、性质、原则和内容,国家机构的种类、体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宪法的实施、违宪审查、宪法的司法适用、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政的实现等内容,让同学们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中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掌握为什么国家必须要有宪法、人作为人应当享有哪些人权和基本权利、国家权力为什么必须受到制约以及应当如何制约等宪法问题的基本原理。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无

参考教材:《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03

2.课程名称:法理学

总学时数:56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课程内容: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本科教学体系中属于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讲授法的一般理论问题,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要素、法的价值、权利权力和义务、法律责任、法的概念、法律生成、法的实现、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程序、法律监督与法的安定、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法治社会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旨在帮助法科学生确立正确的法理念,使他们了解并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法学方法、法律实践和基本的法律技术,让学生在部门法学学习的基础上对法律问题进行更为理性和深入的思考,以增强法科学生的法学素养、理论深度和运用法学原理、知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无

参考教材:《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02

3.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总学时数:56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课程内容:主要是对中国古代历朝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变迁进行梳理,并分析其背景和内在原因。此外,对中国传统法律在近代的转型及民国时期和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及其变迁也进行了论述。通过学习,可以理解和解释我们的先人是在何种条件下、又是为何做出这种法律选择的,从而开阔人文视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发展出更加合理、和谐的法律制度出来。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无

参考教材:《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07

4.课程名称:民法学

总学时数:84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课程内容:概述部分包括民法的历史、民法的性质、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民法与近邻法律部门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一般理论;民事主体法包括自然人的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死亡及人格权的保护,法人的基本理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则以意思表示、行为类型以及行为的效力理论为要点;代理则包括代理权的行使原则、代理的类型、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则以时效的基础理论、诉讼时效的适用条件、类型以及中止、中断和延长为要点。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无

参考教材:《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7

5.课程名称:刑法学(总论)

总学时数:72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课程内容:无论古今,不分中外,刑法都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刑法学就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是教育部指定的法学核心课程之一,由总论与分论两部分组成。刑法总论是关于犯罪与刑事责任(刑罚)基本原理的课程,即研究刑法适用的原理(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的认定原理(核心是犯罪成立理论)、刑事责任的基本原理(主要是刑罚的种类与适用、量刑制度、行刑制度)。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参考教材:《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1

6.课程名称:刑法学(分论)

总学时数:72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课程内容:本课程在阐述刑法学各论宏观问题的基础上,介绍、阐述我国刑法典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共性问题。重点阐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认定及法定刑,论述重点罪名的理论及实务问题。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总论)

参考教材:《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1

7.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课程内容: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民事诉讼法学主要是研究民事诉讼法产生、发展,特别是现行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规律的一门科学。它包括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法院的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诉与诉权制度、证据制度、第一审程序、上诉程序、特别程序、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等的研究。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参考教材:《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7

8.课程名称:商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六学期

课程内容:商法学为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本科教学体系中属于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商法的基本原理,熟悉商事主体及各种具体商行为。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参考教材:《商法学》.施天涛主编.法律出版社.2010.07

9.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课程内容: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以现行《刑事诉讼法》为主线,介绍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制度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各项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了解刑事诉讼实践情况,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便毕业后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刑事辩护及侦查、检察、审判等司法实际工作和有关理论研究的需要。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参考教材:《刑事诉讼法》.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07

10.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总学时数:108

学 分:5

开课学期:第四学期

课程内容: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课程共分五部分,一是行政法概述,包括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关系、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公务员、相对人。三是行政行为,由行政行为基本理论与主要行政行为制度构成,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包括行政行为的涵义、分类、程序、效力;主要行政行为制度包括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制度(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四是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包括行政违法的涵义、构成、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行政赔偿制度等。五是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涵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复议的决定等。

行政诉讼法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以《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为主要内容的行政诉讼基本制度。特别是要全面掌握行政诉讼的涵义与特征、行政法律关系基本理论、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制度;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种类;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行政诉讼程序制度;行政案件执行制度等主要内容。充分认识行政诉讼制度在行政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能够运用所学的行政诉讼知识指导今后的实践工作。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参考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01

11.课程名称:国际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课程内容:国际法导论;国际法渊源;国际法主体;管辖权;外交法;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国家责任;国家领土;国际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国际人权法;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我国与国际法相对应的国内法制度等。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参考教材:《国际法》.沼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2

12.课程名称:经济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四学期

课程内容:本课程以现行经济法理论、现行经济法律、法规为主线,介绍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等内容。本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式”、“比较式”等教学方法,以求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熟悉、掌握经济法主体、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税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宏观调控法、金融法等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法律规定,具备解决相关实务问题的能力。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参考教材:《经济法》.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4

13.课程名称:国际私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五学期

课程内容: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该课程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涉外合同、涉外侵权、涉外婚姻、涉外继承等)发生后,法院应根据那一国的法律来决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应地也包含了在签订涉外合同时,签约方如何做法律选择以减少法律适用上的风险。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参考教材:《国际私法》.韩德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08

14.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五学期

课程内容:《国际经济法》为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本科教学体系中属于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以国际公约、惯例、国内法为主线,介绍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经济法基本原理,熟悉国际经济法基本规则,并具备处理国际经济交往一般事务的素质。

修读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经济法、国际法

参考教材:《国际经济法》.郭寿康、赵秀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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