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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旅游系2012级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012-06-04 00:00  

历史文化旅游系2012级法学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自主创新意识、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的、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思想品德优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思想方法;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和遵纪守法的观念,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职业道德。

2.业基础扎实。具有较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从事法律工作或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素养;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达到规定标准。

3.实践能力强。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熟悉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程序,能够熟练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并具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其它能力:

4.综合素质高。学生应当具备正确的思想意识、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身心素质、较强的人际交往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在书法、礼仪、演讲、辩论、运用文写作等方面具备较高的素质。

三、学制与学位

1.学 制:基本学制四年,允许学生四至六年完成学业。

2.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毕业学分具体要求

1.毕业学分要求:学生应修满167学分,其中通识教育类课程52学分,专业教育类课程84学分(专业必修课程6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4学分),综合教育类课程7学分,实践与创新教育24学分;实践总学分42学分(实践与创新教育24学分,公共、专业实践教学18学分)。每学期修习课程,经考核合格(达60分)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毕业学时要求:总学时2230,实践总学时319,其中课内实践学时239,课外实践学时80。

五、主干学科

法学

六、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

2.专业主干课: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3.专业选修课:婚姻法,合同法,西方法律思想史、物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师制度与实务、劳动法、房地产法、税法。

七、学位课程

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八、网络课程

中国法制史

九、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环节

主要包括:法庭实际案例旁听、模拟订立合同、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专业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

专业实习是法律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进行的课程之一,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实地教育和培养其工作能力的训练和检验,必须严格组织、认真对待。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安排学生到各级法院及其他司法机关进行实习。

专业实践是法律专业在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到有关部门旁听或参加法院、律师事务所、检察院等部门的审判过程,这是对法律专业学生的一次理论提高和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也是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的重要环节。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每学期中。

毕业论文(设计)是检验学生在校四年理论知识学习与掌握的一个重要的手段,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八学期。

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社会调查、服务性活动是必要的。军训为期两周,安排在第一学期、劳动每学期一周,社会调查在寒暑假中进行。

十、主要专业实验

十一、课程简介

1.课程编号:02030001

课程名称:宪法学

总学时数:56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课程内容:本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主要学习宪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基本原则、价值与作用,基本权利的概念、性质、原则和内容,国家机构的种类、体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宪法的实施、违宪审查、宪法的司法适用、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政的实现等内容,让同学们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中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掌握为什么国家必须要有宪法、人作为人应当享有哪些人权和基本权利、国家权力为什么必须受到制约以及应当如何制约等宪法问题的基本原理。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无

使用教材:《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03

2.课程编号:02030002

课程名称:法理学

总学时数:56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课程内容: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本科教学体系中属于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讲授法的一般理论问题,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要素、法的价值、权利权力和义务、法律责任、法的概念、法律生成、法的实现、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程序、法律监督与法的安定、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法治社会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旨在帮助法科学生确立正确的法理念,使他们了解并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法学方法、法律实践和基本的法律技术,让学生在部门法学学习的基础上对法律问题进行更为理性和深入的思考,以增强法科学生的法学素养、理论深度和运用法学原理、知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无

使用教材:《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02

3.课程编号:02030003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总学时数:56

学 分:3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课程内容:主要是对中国古代历朝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变迁进行梳理,并分析其背景和内在原因。此外,对中国传统法律在近代的转型及民国时期和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及其变迁也进行了论述。通过学习,可以理解和解释我们的先人是在何种条件下、又是为何做出这种法律选择的,从而开阔人文视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发展出更加合理、和谐的法律制度出来。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无

拟选用教材:《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07

4.课程编号:02030004

课程名称:民法学

总学时数:84;课内教学80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5

开课学期:第一学期

课程内容:概述部分包括民法的历史、民法的性质、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民法与近邻法律部门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一般理论;民事主体法包括自然人的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死亡及人格权的保护,法人的基本理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则以意思表示、行为类型以及行为的效力理论为要点;代理则包括代理权的行使原则、代理的类型、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则以时效的基础理论、诉讼时效的适用条件、类型以及中止、中断和延长为要点。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预修课程:无

使用教材:《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7

5.课程编号:02030005

课程名称:刑法学(总论)

总学时数:72;课内教学68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课程内容:无论古今,不分中外,刑法都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刑法学就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是教育部指定的法学核心课程之一,由总论与分论两部分组成。刑法总论是关于犯罪与刑事责任(刑罚)基本原理的课程,即研究刑法适用的原理(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的认定原理(核心是犯罪成立理论)、刑事责任的基本原理(主要是刑罚的种类与适用、量刑制度、行刑制度)。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08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6.课程编号:02030015

课程名称:刑法学(分论)

总学时数:72;课内教学68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课程内容:本课程在阐述刑法学各论宏观问题的基础上,介绍、阐述我国刑法典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共性问题。重点阐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认定及法定刑,论述重点罪名的理论及实务问题。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08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总论)

7.课程编号:02030006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总学时数:72;课内教学68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课程内容: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民事诉讼法学主要是研究民事诉讼法产生、发展,特别是现行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规律的一门科学。它包括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法院的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诉与诉权制度、证据制度、第一审程序、上诉程序、特别程序、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等的研究。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7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8.课程编号:02030007

课程名称:商法学

总学时数:72; 课内教学:68学时; 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五学期

课程内容:商法学为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本科教学体系中属于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商法的基本原理,熟悉商事主体及各种具体商行为。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商法学》.施天涛主编.法律出版社.2010.07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9.课程编号:02030008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总学时数:72;课内教学68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课程内容: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以现行《刑事诉讼法》为主线,介绍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制度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各项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了解刑事诉讼实践情况,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便毕业后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刑事辩护及侦查、检察、审判等司法实际工作和有关理论研究的需要。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刑事诉讼法》.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07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10.课程编号:02030009

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总学时数:108;课内教学104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6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课程内容: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课程共分五部分,一是行政法概述,包括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关系、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公务员、相对人。三是行政行为,由行政行为基本理论与主要行政行为制度构成,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包括行政行为的涵义、分类、程序、效力;主要行政行为制度包括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制度(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四是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包括行政违法的涵义、构成、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行政赔偿制度等。五是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复议的涵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复议的决定等。

行政诉讼法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以《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为主要内容的行政诉讼基本制度。特别是要全面掌握行政诉讼的涵义与特征、行政法律关系基本理论、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制度;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种类;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行政诉讼程序制度;行政案件执行制度等主要内容。充分认识行政诉讼制度在行政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能够运用所学的行政诉讼知识指导今后的实践工作。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01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11.课程编号:02030010

课程名称:国际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四学期

课程内容:国际法导论;国际法渊源;国际法主体;管辖权;外交法;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国家责任;国家领土;国际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国际人权法;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我国与国际法相对应的国内法制度等。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国际法》.沼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07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12.课程编号:02030011

课程名称:经济法学

总学时数:72;课内教学68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五学期

课程内容:本课程以现行经济法理论、现行经济法律、法规为主线,介绍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等内容。本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式”、“比较式”等教学方法,以求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熟悉、掌握经济法主体、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税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宏观调控法、金融法等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法律规定,具备解决相关实务问题的能力。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经济法》.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4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13.课程编号:02030012

课程名称:国际私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四学期

课程内容: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该课程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涉外合同、涉外侵权、涉外婚姻、涉外继承等)发生后,法院应根据那一国的法律来决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应地也包含了在签订涉外合同时,签约方如何做法律选择以减少法律适用上的风险。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国际私法》.韩德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08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14.课程编号:02030013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学

总学时数:72;课内教学68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六学期

课程内容:知识产权法在国际上有300年左右的历史,在中国是随着改革开放而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当今世界,无论是国际贸易,还是文化交流都离不开知识产权。世界贸易组织更是将知识产权作为贸易对象。作为法学院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知识产权主要研究人类的发明及创新成果法律保护问题。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商业秘密等法律领域,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进步,其调整的对象逐步扩大到互联网。知识产权的研究内容为知识产权的产生和保护,尤其要研究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差异,把知识产权法放在当今国际形势背景下加以研究,其意义十分深远。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知识产权法》.郑成思主编.法律出版社. 2004.03

预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15.课程编号:02030014

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学

总学时数:72;

学 分:4

开课学期:第六学期

课程内容:《国际经济法》为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本科教学体系中属于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以国际公约、惯例、国内法为主线,介绍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经济法基本原理,熟悉国际经济法基本规则,并具备处理国际经济交往一般事务的素质。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

使用教材:《国际经济法》.郭寿康、赵秀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9.04

预修课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经济法、国际法

十二、附表

1.教育教学周数分配表(表一)

2.课程学时与学分及分配比例表(表二)

3.本科课程教学进程表(表三)—(表六)

4.校级考试课程明细表(表七)

5.选课指南(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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